申辦資格:
A類-經指定之醫院醫療團隊專業評估轉介
B類-持有定身心障礙項目者
D類-醫院開立評估量表於完成評估1年內
J類-使用BA、BB、BC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
K類-經特定醫師開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
T類-年齡滿70歲以上且經醫師開立癌症或血液淋巴腫瘤診斷書
R類-經醫師開立癌症第四期以上診斷書
S類-經醫師開立診斷書,並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或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,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者
V類-持無效期的身障手冊且申請中階技術看護工
U類-年齡滿75歲以上且申請中階技術看護工
辦理方式:臨櫃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