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內容
一、為擔任照護服務工作者之職前訓練。
二、本縣照顧服務員訓練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班及自費班,有意參訓之民眾請洽本縣核准培訓單位報名(詳自照顧服務員訓練核准場次)。
三、結業證書換補發
受訓對象
年滿16歲以上,身心健康良好者
證書換補發應備文件︰
一、申請書
二、身分證正反影本 ※如有改名,需檢附戶籍謄本乙份
三、2吋大頭照乙張
四、原結業證書影本